台灣疼痛醫學會章程

台灣疼痛醫學會【學會獎】設置原則



台灣疼痛醫學會【學會獎】設置原則
1110717第十七屆第5次理監事會議修訂
1111016第十七屆第6次理監事會議修訂

 

台灣疼痛醫學會【學會獎】設置原則

第一條:本學會以研究與發展疼痛醫學為宗旨,並為國際疼痛研究學會(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the Study of Pain, IASP)之分會會員(IASP Chapter, Taiwan),為鼓勵與提昇研究發展層次,邁向國際舞台,特設【學會獎】(TPS Awards)。

第二條:【學會獎】(TPS Awards)分為TPS榮譽會員獎(The TPS Honorary Member),TPS卓越講座獎(The TPS Distinguished Lecture Award),TPS卓越服務獎(The TPS Distinguished Service Award),TPS青年學術獎(The TPS Young Investigator Award),TPS傑出研究獎(The TPS Research Prize)。

第三條:TPS榮譽會員獎(The TPS Honorary Member)
指在疼痛醫學領域的過去與未來具有貢獻者。

第四條:TPS卓越講座獎(The TPS Distinguished Lecture Award)
指具TPS創始及疼痛治療與研究先趨者的榮譽,對從事疼痛研究或疼痛治療做最大的貢獻者。

第五條:TPS卓越服務獎(The TPS Distinguished Service Award)
指具第一線臨床治療之醫者,對從事疼痛臨床治療上做最大的貢獻者。

第六條:TPS青年學術獎(The TPS Young Investigator Award)
指年齡45歲以下,在完整畢業後訓練之10年內,從事於基礎或臨床的疼痛醫學領域研究有特優之成就,且有完全獨立研究能力者。

第七條:TPS傑出研究獎(The TPS Research Prize)
指在基礎與臨床科學從事有關疼痛領域之傑出研究貢獻者。

第八條:每年於頒獎前四個月公開接受推薦甄審,被推薦者須為中華民國國籍,並且須為本學會會員。

第九條:推薦入圍者,由理監事會另組委員會甄審,經理監事會議甄審通過後,於當年會員大會頒獎,每項得獎以一人為限,無適當人選可從缺。

第十條:「TPS卓越講座獎」與「TPS青年學術獎」與「TPS傑出研究獎」,若有個人或贊助團體提供獎金,經理監事會議同意,得可冠其名稱。

第十一條:以上獎勵設置原則經理監事會議通過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