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疼痛醫學會【學會獎】設置原則
台灣疼痛醫學會【學會獎】設置原則
1110717第十七屆第5次理監事會議修訂 1111016第十七屆第6次理監事會議修訂 |
台灣疼痛醫學會【學會獎】設置原則 第一條:本學會以研究與發展疼痛醫學為宗旨,並為國際疼痛研究學會(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the Study of Pain, IASP)之分會會員(IASP Chapter, Taiwan),為鼓勵與提昇研究發展層次,邁向國際舞台,特設【學會獎】(TPS Awards)。 第二條:【學會獎】(TPS Awards)分為TPS榮譽會員獎(The TPS Honorary Member),TPS卓越講座獎(The TPS Distinguished Lecture Award),TPS卓越服務獎(The TPS Distinguished Service Award),TPS青年學術獎(The TPS Young Investigator Award),TPS傑出研究獎(The TPS Research Prize)。 第三條:TPS榮譽會員獎(The TPS Honorary Member) 第四條:TPS卓越講座獎(The TPS Distinguished Lecture Award) 第五條:TPS卓越服務獎(The TPS Distinguished Service Award) 第六條:TPS青年學術獎(The TPS Young Investigator Award) 第七條:TPS傑出研究獎(The TPS Research Prize) 第八條:每年於頒獎前四個月公開接受推薦甄審,被推薦者須為中華民國國籍,並且須為本學會會員。 第九條:推薦入圍者,由理監事會另組委員會甄審,經理監事會議甄審通過後,於當年會員大會頒獎,每項得獎以一人為限,無適當人選可從缺。 第十條:「TPS卓越講座獎」與「TPS青年學術獎」與「TPS傑出研究獎」,若有個人或贊助團體提供獎金,經理監事會議同意,得可冠其名稱。 第十一條:以上獎勵設置原則經理監事會議通過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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